粤教后勤函〔2021〕1号
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,省属中小学校:
为促进市场采购领域公平竞争、优化营商环境,经研究,决定废止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》(粤教后勤〔2017〕2号),自2021年3月5日起生效。
各地要按照教育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教基一〔2015〕3号),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省的有关要求,构建公平公开、规范有序的校服选用秩序,不断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,确保校服质量安全。
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1年1月21日